在当今文化娱乐产业中,经典文学作品的影视化改编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琅琊榜》作为一部现象级的网络小说,其改编电视剧的成功不仅引发了观众的热烈讨论,也带来了关于版权归属、改编创作边界等一系列法律与艺术层面的复杂问题。本文将深入探讨《琅琊榜》改编过程中的版权归属问题,并分析在改编过程中如何界定创作边界,以期为相关从业者提供参考。
一、《琅琊榜》的版权归属分析
1.1 原始版权的归属
《琅琊榜》最初是作者海宴在起点中文网连载的网络小说。根据中国《著作权法》,作品的著作权自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作者海宴作为小说的创作者,享有该作品的完整著作权。这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
在起点中文网连载期间,作者与平台之间通常会签订协议。根据起点中文网的用户协议,作者在平台上发布作品时,通常会授予平台一定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但保留其他权利。因此,原始版权的归属仍然属于作者海宴。
1.2 影视改编权的转让
《琅琊榜》电视剧的制作方是山东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影”)。山影通过与作者海宴签订合同,获得了《琅琊榜》小说的影视改编权。这一过程通常涉及以下步骤:
- 版权谈判:山影与海宴就改编权的范围、期限、费用等进行谈判。
- 合同签订:双方签订《影视改编权授权合同》,明确授权范围、期限、地域、授权费用、违约责任等。
- 版权登记:虽然著作权自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但为了便于管理和维权,山影可能会对改编后的剧本进行版权登记。
在《琅琊榜》的案例中,山影获得了小说的独家影视改编权,这意味着在合同期限内,只有山影有权将小说改编为电视剧,其他任何第三方未经许可不得进行影视改编。
1.3 衍生作品的版权归属
《琅琊榜》电视剧的成功催生了大量衍生作品,如《琅琊榜之风起长林》(以下简称《风起长林》)。这些衍生作品的版权归属需要根据原合同和后续协议来确定。
- 《风起长林》:该剧由山影和东阳正午阳光影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午阳光”)联合出品。由于《风起长林》是《琅琊榜》的续集,其版权归属可能涉及原作者海宴的授权、山影和正午阳光的合作协议等。通常情况下,续集的版权由制作方共同拥有,但原作者可能保留部分权利或获得收益分成。
1.4 国际版权归属
《琅琊榜》电视剧在海外也取得了巨大成功,其国际版权的归属通常由制作方(山影)或其授权的国际发行公司负责。例如,Netflix获得了《琅琊榜》的海外播放权,这属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授权。国际版权的归属和授权需要遵守国际版权法和相关国家的法律。
二、改编创作的边界探讨
2.1 改编的法律边界
根据中国《著作权法》,改编权是指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改编作品应当尊重原作品的著作权,不得侵犯原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
2.1.1 署名权
改编作品必须明确标注原作者的姓名。例如,《琅琊榜》电视剧在片头和片尾都会标注“原著:海宴”。这是对原作者署名权的尊重。
2.1.2 修改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
改编过程中,制作方可以对原作进行必要的修改,但不得歪曲、篡改原作的基本情节和人物设定。例如,在《琅琊榜》电视剧中,虽然增加了一些电视剧特有的情节(如更多的宫廷斗争细节),但核心人物关系(梅长苏与靖王、霓凰郡主等)和主线剧情(为赤焰军平反)保持不变。如果改编严重偏离原作,可能构成对原作者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侵犯。
2.1.3 改编权的范围
改编权的范围通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例如,合同可能规定改编权仅限于电视剧,不包括电影、游戏等其他形式。如果制作方想开发其他衍生作品,需要另行获得授权。
2.2 改编的艺术边界
除了法律边界,改编还需要考虑艺术边界。改编不是简单的复制,而是再创作。成功的改编需要在尊重原作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艺术加工。
2.2.1 忠实于原作的精神内核
《琅琊榜》的核心精神是“情义”与“正义”,梅长苏的复仇之路不仅是个人的复仇,更是对正义的追求。电视剧在改编时保留了这一精神内核,即使增加了一些情节,也没有偏离这一主题。
2.2.2 适应媒介特性
小说和电视剧是两种不同的媒介,改编时需要考虑媒介特性。例如,小说可以通过内心独白展现人物心理,而电视剧则需要通过对话、动作、场景等视觉元素来表现。在《琅琊榜》电视剧中,导演孔笙、李雪通过细腻的镜头语言和演员的表演,成功地将小说中的人物心理活动可视化。
2.2.3 平衡创新与传承
改编需要在创新与传承之间找到平衡。过度创新可能导致原作粉丝的不满,而过度保守则可能使改编作品缺乏新意。《琅琊榜》电视剧在保留原著主要情节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些电视剧特有的元素,如更丰富的宫廷斗争细节、更细腻的人物关系刻画,这些创新使电视剧更加生动,同时也得到了原著粉丝的认可。
2.3 改编中的常见问题与案例分析
2.3.1 过度改编导致侵权
在某些改编案例中,制作方为了追求商业利益,对原作进行大幅度改编,甚至改变核心情节和人物设定,这可能构成对原作者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侵犯。例如,某部网络小说改编的电视剧,将原作中的悲剧结局改为大团圆结局,导致原作者和粉丝的强烈不满,最终引发法律纠纷。
2.3.2 未经授权的改编
未经授权的改编是严重的侵权行为。例如,某游戏公司未经许可,将《琅琊榜》的人物和情节改编为游戏,这侵犯了作者的改编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此类行为通常会受到法律制裁。
2.3.3 衍生作品的版权纠纷
衍生作品的版权归属问题也容易引发纠纷。例如,在《琅琊榜》续集《风起长林》的制作过程中,如果原作者海宴与制作方在续集的版权归属上没有明确约定,可能会产生争议。因此,在原合同中明确约定衍生作品的版权归属和收益分配至关重要。
三、版权归属与创作边界的实践建议
3.1 对版权方的建议
- 明确合同条款:在签订改编权授权合同时,应详细约定授权范围、期限、地域、授权费用、违约责任等,特别是对衍生作品的版权归属和收益分配要有明确约定。
- 加强版权登记:对改编后的剧本、电视剧等作品进行版权登记,便于维权。
- 监控侵权行为:定期监控市场,及时发现并处理未经授权的改编行为。
3.2 对改编方的建议
- 尊重原作:在改编过程中,应尊重原作者的著作权,特别是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 明确改编范围:在合同中明确改编权的范围,避免越权改编。
- 注重艺术质量:改编不是简单的复制,而是再创作。应注重艺术质量,使改编作品既忠实于原作,又具有独立的艺术价值。
3.3 对原作者的建议
- 保留核心权利:在授权改编权时,可以保留部分权利,如改编权的期限、地域限制等。
- 参与改编过程:在可能的情况下,参与改编过程,确保改编作品符合自己的创作意图。
- 关注衍生作品:对衍生作品的版权归属和收益分配要有明确约定,避免后续纠纷。
四、结论
《琅琊榜》的改编成功不仅在于其精彩的剧情和制作,更在于其在版权归属和创作边界上的妥善处理。通过明确的版权归属和合理的创作边界,制作方在尊重原作的基础上进行了成功的再创作,实现了商业与艺术的双赢。对于其他文学作品的改编,应借鉴《琅琊榜》的经验,在法律和艺术两个层面把握好改编的尺度,既保护原作者的权益,又激发改编者的创造力,从而推动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在未来的文化创作中,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媒介的融合,改编的形式和范围将更加多样化。因此,版权归属和创作边界的探讨将更加重要。只有通过法律规范和艺术自律,才能确保改编作品在尊重原创的基础上,不断推陈出新,为观众带来更多优秀的作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