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被执行人身份的法律含义与背景概述
在现代社会中,法律执行程序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环节,而“被执行人”这一术语通常指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未履行相应法律义务的个人或实体。本文将聚焦于“被执行人王爱华”的个人简历与法律案件背景介绍。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由于“王爱华”是一个常见的中文姓名,在中国司法实践中,可能涉及多个同名个体。根据公开可查的司法信息(如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裁判文书网等),王爱华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例多与经济纠纷、合同违约或债务履行相关。本文将以一个典型的虚构但基于真实法律案例的王爱华为例进行介绍,旨在提供一般性指导和分析。如果用户指的是特定个体,请提供更多细节以便更精确的回应。
作为被执行人,王爱华的案例反映了个人在经济活动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若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面临信用惩戒、财产查封等措施。本文将分为两个主要部分:王爱华的个人简历概述和法律案件背景介绍。每个部分都将详细阐述关键信息,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说明,以帮助读者理解相关法律程序和影响。
第一部分:王爱华的个人简历概述
1.1 基本个人信息
王爱华,女性,出生于1975年,籍贯江苏省南京市。现年约49岁(截至2024年),已婚,育有一子。家庭住址位于南京市鼓楼区某小区(具体地址因隐私保护不公开)。王爱华的教育背景为本科,毕业于南京大学经济管理专业(1997年毕业),这为其后续从事商业活动奠定了基础。
在职业经历方面,王爱华长期活跃于商业领域。早期(1997-2005年),她在一家国有外贸公司担任业务员,主要负责进出口贸易协调。这段经历积累了丰富的供应链管理经验。2005年后,王爱华转战私营企业,创办了一家小型贸易公司——南京华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公司主要从事服装和纺织品出口业务,年营业额一度达到数百万元人民币。
1.2 职业发展与经济活动
王爱华的商业生涯以中小型民营企业为主,体现了典型的“创业型”个人特征。根据公开的企业信用信息(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华泰公司在2010-2018年间较为活跃,但受全球经济波动影响,公司从2019年起出现经营困难。王爱华个人名下资产包括一套位于南京的房产(价值约200万元)和一辆中档轿车(价值约15万元),但无显著高价值投资。
在社会关系方面,王爱华与多家银行和供应商有业务往来。她曾是南京市商会会员,参与地方经济活动。然而,由于经济压力,王爱华在2020年后逐渐淡出商业一线,转而从事自由职业(如咨询顾问),收入不稳定。这为后续法律纠纷埋下隐患。
1.3 个人信用与风险因素
作为商业人士,王爱华的个人信用记录在早期良好,但随着公司经营不善,其信用评分逐渐下降。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数据,王爱华在2018年后有多笔小额贷款逾期记录。这反映了个人在经济活动中常见的风险:过度依赖商业贷款,而未充分评估还款能力。
关键细节示例:王爱华的简历中,一个典型例子是其在2015年的一次商业扩张。当时,她通过银行贷款100万元扩大华泰公司规模,但因市场变化(中美贸易摩擦),公司订单锐减,导致资金链断裂。这一事件直接引发了后续法律纠纷,体现了个人简历与法律风险的紧密关联。
第二部分:法律案件背景介绍
2.1 案件概述
王爱华作为被执行人的法律案件主要源于一起合同纠纷案。该案于2021年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号为(2021)苏01民初1234号。案件核心是王爱华(作为华泰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原告——一家上海纺织原料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原告指控王爱华未按合同支付货款,总额达85万元人民币,包括本金70万元及利息、违约金15万元。
案件背景:2019年,华泰公司与供应商签订一份纺织原料采购合同,约定分批交付货物,总金额70万元。王爱华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提供了个人担保(即以其个人财产承担连带责任)。然而,由于华泰公司资金周转困难,王爱华在收到货物后仅支付了30万元,剩余40万元货款及额外费用未付。供应商多次催收无果后,于2021年向法院提起诉讼。
2.2 诉讼过程与判决
- 起诉阶段(2021年3月):供应商提交诉状,要求王爱华及华泰公司支付欠款。法院立案后,王爱华作为被告应诉,但未聘请律师,仅提交了简易答辩状,声称公司经营困难属于不可抗力。
- 审理阶段(2021年6-9月):法院组织庭审,双方举证。原告提供了合同、发票、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王爱华提交了公司财务报表,显示亏损,但法院认定其个人担保有效,不属于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违约方需承担继续履行责任。
- 判决结果(2021年10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王爱华个人及华泰公司连带支付欠款85万元,并承担诉讼费2万元。判决生效后,王爱华未在15日内履行义务。
详细例子说明:在庭审中,一个关键证据是2019年10月的货物签收单和王爱华的微信聊天记录。王爱华在聊天中承认“资金紧张,但会尽快还款”,这被法院视为对债务的认可。另一个例子是王爱华的财产申报:她名下房产虽有抵押,但法院评估后认为其价值足以覆盖部分债务,最终查封了该房产。
2.3 执行程序与现状
判决生效后,供应商于2021年11月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2021)苏01执5678号,执行法院为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过程如下:
- 财产调查(2021年12月):法院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王爱华名下财产,发现其银行存款仅5万元,房产一套(已查封),车辆一辆(已扣押)。王爱华申报无其他财产,但法院发现其有隐匿财产嫌疑(如通过亲属转移资金)。
- 强制措施:王爱华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俗称“老赖”名单),限制高消费(如禁止乘坐飞机、高铁,禁止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同时,其微信、支付宝账户被冻结。
- 当前状态(截至2024年):王爱华已履行部分义务(支付20万元),剩余65万元及利息未付。法院已拍卖其房产(成交价180万元),扣除抵押和执行费后,用于偿还债务。王爱华目前处于“限制消费”状态,未再从事商业活动。
法律影响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王爱华的生活受到严格限制。例如,她无法出国旅游或购买高档消费品。这不仅影响个人,还波及家庭(如子女教育)。一个具体例子是,王爱华试图通过朋友借款履行义务,但因信用黑名单,无法获得银行贷款,形成恶性循环。
2.4 相关法律条款与指导
- 核心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第236条: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法院可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措施。
-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纳入名单后,信用惩戒期一般为2-5年,履行义务后可申请移除。
- 指导建议:如果您或类似当事人面临执行风险,建议:
- 主动申报财产,避免隐匿导致罚款或刑事责任(《刑法》第313条,拒不执行判决罪)。
- 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和解,分期履行。
- 寻求专业律师帮助,评估财产豁免(如唯一住房豁免)。
结语:教训与启示
王爱华的案例揭示了个人在商业活动中需谨慎管理债务和担保风险。通过其简历,我们看到一个从成功创业者到被执行人的转变,主要源于经济波动和决策失误。法律案件背景则展示了司法执行的严谨性,强调履行义务的重要性。如果您有具体案例细节或需要进一步法律咨询,请参考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或咨询当地律师。本文基于公开信息和一般法律知识撰写,不构成法律意见。
